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决委员会公告(滕州振华工程施工有限公司)

时间: 2025-03-13 22:17:52 |   作者: 旋转接头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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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陈锁柱诉你单位工伤待遇争议一案(滕劳人仲案字〔2025〕第6号),申请人裁决恳求为:1、恳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医疗费32996.45元;2、恳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罢工留薪期的薪酬81099.99元(6758.33元/月x12个月);3、恳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护理费和住院膳食补助费20000.00元;4、恳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4066.66元(6758.33元/月X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9484.75元(7069.25元/月X7个月)和一次性工作补助金84831.00元(7069.25元/月X12个月)。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辩论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首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辩论书和提出管辖权贰言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2月14日上午9:00开庭审理本案,开庭地址: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决院裁决庭(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人力资源商场西四楼),联络电线。请按规则进行辩论、提交相关依据并按时参与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