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4-05 09:09:00 | 作者: 标准导电滑环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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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道路货运与物流服务:国内物流业政策环境持续改善,市场规模保持平稳增长,交通强国战略部署,规模化、社会化、专业化物流迎来发展新空间。公司是全国道路货物运输一级企业,与国内外各类专业物流公司开展紧密合作,物流运作网络覆盖广泛,运输能力和运营范围基本实现全国通达无障碍。
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上海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为科技制造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创造了机遇。企业具有二十多年的汽车零部件开发和制造经验,是国内最早参与轿车零部件本地化生产的企业。
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随着中国社会消费升级,汽车产业的转型发展,汽车保有量的平稳增长,豪华及新能源品牌乘用车销售和汽车后服务市场潜力较大。公司是上海地区著名的以乘用车销售和汽车维修为主的汽车后服务经销商。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聚焦主业,深化改革,努力夯实传统业务,开辟发展新赛道。
道路货运与物流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在大型装备物流、制造物流、多式联运、城市配送、钢铁物流等传统领域深耕细作,全力推进改革发展、市场开拓以及数字化转型等关键工作。公司紧盯重点项目,大力推进项目运作,完成纯电框架车BOO转型,新能源车南北联动,仓库改造升级,引进医药仓储项目,钢铁运输装载设备、汽配件进出库管理等系统开发升级。
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探索多元化业务合作伙伴关系,深挖潜在客户,全力加快市场定向开拓步伐,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公司探索“破常规”的项目开发模式,建立了适应多客户的真实需求、多项目任务的柔性组织,进一步夯实质量管理基础,提高资产利用率,优化资本配置。
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各店经营业态、品牌构成及运营状态进行分类管理,以一店一策直控直管模式推动各项经营措施落地。公司加速大用户拓展力度,拓展公务车及大规模的公司维修业务,推动集采业务,实现降本增效能力。结合高息高返、二手车置换等政策,促进衍生业务盈利能力,丰富“交运汇”运用场景。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加强主业发展实力,拓宽发展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4.3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3.91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 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公司对子公司做担保预计额度(最高)为5.22亿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为0.93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包括对部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做担保,具体详见《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业核心板块,支持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继续推进重点项目和流动资金的需求,2025年公司拟继续为各子公司做担保。在考虑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2025年公司对子公司做担保预计额度(最高)为5.22亿元,并按照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的情况分别列示如下。
1、为保证上海交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物流”)和他的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预计需要最高5,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理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保函等业务),拟由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交运物流提供担保。
交运物流下属子公司包括:上海市浦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上海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上海交运大件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交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交运福祉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爱尔思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交运维卡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交运远翼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上海交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为保证动力件业务的发展需要,上海交运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动力”)2025年预计需要最高5,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理业务、信用证业务、进口代付、远期结售汇免保证金、FT账户融资、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拟由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交运动力提供担保。
3、为保证车身件业务的顺利开展,上海交运汽车精密冲压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精冲”)2025年预计需要最高3,500万元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理业务、信用证业务、进口代付、远期结售汇免保证金、FT账户融资、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拟由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交运精冲提供担保。
4、为满足汽修公司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应急临时配置资金的需求(解决下属公司临时用款需求),2025年汽修公司预计最高需要12,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汇票、保理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保函等业务),拟由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汽修公司提供担保。
5、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修公司”)下属从事汽车销售服务的4S经销企业,为降低财务成本,可向汽车制造商的财务公司及商业银行申请融资授信优惠政策。根据融资授信优惠政策的有关担保要求,4S经销企业的股东各方均需为其享受该融资优惠政策提供全额担保,因此拟在2025年内继续为上海交运起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各单位提供融资授信担保。
汽修公司为合资控股子公司上海交运崇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按持股票比例做担保,汽修公司、其他股东方上海瀛岛农副产品经营有限公司均严格按照对上海交运崇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股票比例实施担保。
汽修公司对子公司上海交运起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事项已于2024年7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现上海交运起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汽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5年汽修公司拟为其融资实施担保。
2025年新增汽修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交运城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融资授信担保,大多数都用在进口奔驰卡车的批量拷车周转,以中国银行开具大额信用证方式为主。
6、为进一步扩展市场占有率,控股子公司上海通华不锈钢压力容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华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为保证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预计需要最高4,000万元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理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根据通华公司各股东方投资比例,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按照80%的股权比例为通华公司承担最高3,200万元的担保责任,另20%由个人股东做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办理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同类型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业核心板块,继续推进重点项目和流动资金的需求,2025年公司拟继续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业核心板块,支持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继续推进重点项目和流动资金的需求,2025年公司拟继续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在考虑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2025年公司对子公司做担保预计额度(最高)为5.22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均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做担保,且不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办理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同类型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上述担保大多数都用在公司主要经营板块中核心企业的重点项目和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这些用途符合国家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上海市的产业政策导向,有利于公司核心产业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做大,更有助于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的企业主要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和其他重大经营决策均有内部控制制度予以保证。因此,为其提供的担保风险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大多数都用在公司主要经营板块中核心企业的重点项目和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这些用途符合国家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上海市的产业政策导向,有利于公司核心产业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做大,更有助于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的企业主要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和其他重大经营决策均有内部控制制度予以保证。因此,为其提供的担保风险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为子公司做担保额度为5.37亿元,实际发生的最高担保额为1.26亿元,年底担保余额为0.93亿元,上述担保事项均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范围以内,无逾期担保,无对外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2.87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2.8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6%),公司对控制股权的人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
2025年公司预计发生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最高)为5.22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 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故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未触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情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侯文青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六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同意后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为6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过剑飞。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万元。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营业范围:利用国内外资金,城市交通运营、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及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及房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体育与旅游经营,股权投资、管理及运作,信息技术服务,汽车租赁,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6.34%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10%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46.34%的股权,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
2、上海久事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原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洪鹏。注册地址:上海市恒丰路258号二楼。注册资本:143,993.30万元。营业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有资产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水陆交通运输,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产权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是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本公司10%股权。
3、上海交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应为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恒丰路288号11楼。营业范围:资产管理,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不得自行分割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是上海久事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上海强生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涛。注册资本:2,657.5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920号18层A03室。营业范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市公共交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租赁,金属材料、汽车零配件、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鞋帽、仪器仪表、五金产品、机械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家用电器、食用农产品的销售,票务代理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是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5、上海交运巴士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源渌。注册资本:34,350万元。注册地址:跨省市客运。营业范围:市内公共交通客运,汽车修理及配件供应,普通货物运输(本单位货物运输),收费停车场(兼用),省际道路旅客运输(定线、定向客运,旅游客运,高速公路客运),省际道路客运代办服务(客运站),货运代理,机动车综合性能检验测试,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汽车租赁(房车租赁),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是上海强生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上海浦东东站长途客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自强。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3843号。营业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射击竞技体育运动;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攀岩);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体育健康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保障组织;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经纪人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项目施工;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露营地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小微型客车出租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餐饮管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是上海交运巴士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上海东亚体育文化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思远。注册资本:8,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666号。营业范围:许可项目:演出场所经营;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活动;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攀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住宿服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保障组织;体育竞赛组织;健身休闲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经纪人服务;体育赛事策划;票务代理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礼品花卉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平面设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仪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是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公司所属需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企业,主要是公司历次增发时由上海久事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原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注入本公司的优质企业。因历史原因等方面的要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还需租用股东各方及其子公司的场地、房屋等。
2、以合理的选址、公允的价格,为公司做大核心主业、开拓新市场而租用股东各方及其子公司的场地、房屋等。
3、公司进行的业务往来关联交易,是充分开拓股东方内部业务协同及资源共享,达到业务增收及成本控制的目的。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均遵循公允的市场行情报价,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本项关联交易事项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要,分别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或协议。
1、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关联方在场地、房屋上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提供了协同,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和管理费用,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上述2025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6,6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4年经营成本的1.53%左右,占2024年营业收入的1.49%左右。同时,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严格分开,故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 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成立日期: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024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家数:693家;主要行业:制造业(40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6),专业方面技术服务业(13),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1)等。审计收费8.5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0次;1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上班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认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胜任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完成审计任务。综上,赞同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34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02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2万元(含税)。
3、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2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万元(含税)。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 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会议于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在上海市恒丰路288号11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明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切实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加强对公司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财务运行管理、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
2024年,公司加大改革力度、重塑业务流程、完善管控举措,稳妥有序推进企业转型发展,努力取得新突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建立了有效的内控制度,财务运作规范,会计事项的处理及公司所执行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订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经营者2024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者2024年度薪酬考核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等规定。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合规管理工作规划〉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公司及所属企业合规经营水平。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细则(试行)〉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制度修订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制度修订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要求。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审议通过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相关规定,客观、线年度在践行ESG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和创造社会价值等方面的理念、管理、行动和成效。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企业来提供担保的项目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谐发展。2025年度被担保的公司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资金和其他重大决策均有内部控制制度予以保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和协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守市场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胜任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完成审计任务。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关证券业务服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胜任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完成审计任务。
公司定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董事会的各次会议,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内容的讨论。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规范运作,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经营决策合法有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地防范了管理、经营和财务风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循法律法规,忠实勤勉执行公司职务,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注: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报告《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3日(周三)上午9:30至下午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 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会议于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在上海市恒丰路288号11楼111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为现场表决方式。会议由陈晓龙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其中,关联董事侯文青先生对《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高效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
2024年度,公司面对经营业绩承压、改革转型任务挑战,公司传统产业发展后劲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还有待加强。公司将持续推进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积极拓宽发展空间,释放发展动能,打造新增长点。
2024年,公司加大改革力度、重塑业务流程、完善管控举措,稳妥有序推进企业转型发展,努力取得新突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4.3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91亿元。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营业收入为44.3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1亿元;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1.5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31%。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并基于公司实现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15,002,432.40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1,114,570.29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经营者2024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经营者2024年度薪酬考核事项无异议,认为: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主要指标为依据,参考同行业的市场水平,以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求结算。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合规管理工作计划〉的议案》;
为贯彻法治国企建设要求、防范合规风险,结合公司实际,着力打造符合实际、务求实效的合规管理工作体系,根据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合规管理工作计划》。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议案》;
为深化法治国企建设,切实防控合规风险,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将原试行制度修订完善为正式制度。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工作要求,从实际出发,对原制度名称、法律依据、用语定义、文字表述均做了规范性修正和完善、并对结构内容也进行了归类调整。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审议通过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本报告是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布的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详细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在践行ESG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和创造社会价值等方面的理念、管理、行动和成效。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业核心板块,继续推进重点项目和流动资金的需求,2025年公司拟继续为各子公司做担保。2025年公司预计发生对外担保总额(最高)为5.22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0.12%。
本议案涉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侯文青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故未触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情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02万元(含税)。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2万元(含税)。
公司定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意见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了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后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 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15,002,432.40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1,114,570.29元。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15,002,432.40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1,114,570.29元。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59,648,446.03元。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年度;加上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15,002,432.4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44,646,013.63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15,002,432.40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1,114,570.29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故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并基于公司实现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15,002,432.40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1,114,570.29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公司于 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订的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根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